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昨日通报了两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酒类抽检的不合格比例最高,200批次中有11批次的总糖、酒精度抽检不合格,其中9批次为红酒。
在近期的两次食品安全抽检中,50批次乳制品及乳饮品、66批次连锁面包店及咖啡厅饮品、80批次膨化食品、50批次塑料餐具、100批次水产干制品、14批次火腿香肠类食品、34批次预包装瓶装饮用水、360批次小型餐饮单位食品原料均全部合格。
不合格率较高的为酒类,包括洋酒、红酒、白酒,200批次中有11批不合格,其中9批次为红酒,不合格项目为酒精度、总糖。据了解,酒精度和总糖虽然不是食品安全指标,但却是葡萄酒的重要质量指标,酒精度和总糖含量不符合标准要求,表明产品生产配料比例或工艺控制不当。
在抽检的235批次经销商批发食品中,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是苯甲酸、浸出油溶剂残留。苯甲酸是GB2760-2011《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允许使用的防腐剂,但有使用范围和使用剂量限制。
而抽检的140批次煎炸用植物油有2批次羟基价不合格。由于羟基价是反映油脂质量好坏及新鲜度的指标,羟基价超标,说明油中含有过多的杂质或者是煎炸用植物油在使用过程中没有定期更换。
此外,在60批次的罐头食品中,1批次柠檬黄、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不合格,两者都是国家标准里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但是有使用范围和添加量限制,柠檬黄的使用范围不包括罐头食品,安赛蜜超标属于超过规定使用量添加。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进行控制,并作进一步后续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并监督经营单位依法做好索证索票工作。消费者如要进一步了解全市食品抽检情况,可登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或关注“食安深圳”官方微博。